业主能以家中被盗或在小区物品失窃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吗?

发布于 2014-03-19 08:30:00
业主能以家中被盗或在小区物品失窃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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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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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一般情况不对业主人身和户内财产负有看护责任。所以,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但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失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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