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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扬州市物价局、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了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物业收费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 0.30 0.50 0.65 0.80 1.00 1.30 1.60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时,可根据小区的规模、配套设施等情况,参照相应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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