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维修方面最困惑业主的事

发布于 2014-10-30 00:00:00
我买的是六楼带第七层隔楼的,上面有个露台视野挺好当时为了装修之后美观才买下来的,可是06月20日验房时才发现有多处漏水还有一部分门窗关不严还有俩块坏玻璃,当时物业承诺会尽快维修可是物业去过几次都是应付一下或者就说施工人员去市里办事了,等回来在修在等等,一直拖到至今08月04日了还不见人影,六层装修以经基本装完了就等七层维修完在装啦,物业推三推四的我对这些又不懂,你们大家也都知道在法律上有时候没法跟他们们讲理,所以上来向各位求助,请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请大家给我出出主意,拜拖了,很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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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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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修期内是开发商修,在保修期外是业主自己修。保修期看交房时开发商给你的房屋使用说明书。 你买的房子,其产权是属于你自己的,你的东西坏了,当然是自己修。你交的物业服务费中并不包含维修费用,除非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另有约定。 房屋的共用部位,在保修期内是开发商修,在保修期外是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共同出钱(也就是动用房屋维修资金),委托物业或其他有相关维修资质的部门修。要动用房屋维修资金,不需要经过共同拥有该物业的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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