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公司“卖猪仔”?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工龄补偿金?

发布于 2012-05-13 07:56:30
我们是一家物业管理企业的员工、2007年被公司派驻到第三方公司工作。一直到现在!但今年年底公司没有竟标到明年第三方公司的物业管理经营权!而我们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也会随着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经营权的合同到期而到期!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也于12月24日才来人与我们接洽。告诉我们情况。请问我们能不能向公司要求工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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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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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合同,还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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