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和水电公摊要同时交?

发布于 2012-05-13 07:57:31
2006年8月买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明确标明物业管理费和水电公摊要同时交纳,但是2008年3月执行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不得另行收取水电公摊。2009年我们小区所属的物业企业依然坚持单独收取水电公摊,我想请问一下这样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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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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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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