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助律师,请问这个物业收费协议合法合理吗?

发布于 2012-05-13 08:00:45
住宅小区管理费收缴协议

甲方:市物业管理企业住宅小区管理处
乙方:楼单元室业主
为了更好地保证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正常运转,服务好用户,经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的《物业管理条例》精神及安阳市的有关规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5元,空房全额交纳,阁楼(六层)按半价收费,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收房时计算。
二、乙方取住房钥匙时,预交前期物业管理费500元,并请业主保管好自己私有财产。
三、乙方若无故拒绝交纳物管费,甲方可以采用停电、停水等措施直至向法院诉讼裁决。
四、本协议自2006年10月17日起到甲方依据市物价局调整管理费标准止,将按新的标准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6年10月17日
(注:物业企业后来提高收费标准至0.35元。种种原因,小区自06年入住至今未成立业主大会及委员会。)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2.3k
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2-05-13
物业之家网站编辑,文章采编速度一流、发稿能力超强!欢迎关注。
该协议只规定了业主的义务,未规定业主的权利,只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未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明显属于霸王协议。极不合理。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分享
好友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