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事很郁闷:我5月份买套二手毛坯房。去物业办理手续物业说,前业主有1年多的物业管理费没缴让他们来补缴后才能给我们办手续。我给前业主打电话,他说:“以前的你不用管你从拿房产证开始缴”。我6月份去办装修手续物业也还是以这个理由不给办理,搞得我们至今不能装修,好多装修材料和家具等都预定了也没地放。我们花了好几十万买的房子至今不能装修。我想咨询的就是:物业这样做有道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很苦恼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帮助解决一下,感谢啦!
问题详细情况说明:我要装修,请问这个问题如何能尽快解决?
律师您好!
我想问的是我该怎么争取我的权益?物业这样做有道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我们这是新小区,还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也是开发商管理。
我的目的很明确:我如何去跟物业争取早日装修。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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