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五楼,2008年一房间墙壁因六楼邻里漏水,导致发霉、长毛、发臭,最终没办法把整堵粉刷墙全部用刀刮下,直至露出水泥才可以入住。当时察觉后马上和六楼联系,结果这时原房东正好将房屋卖掉,新房东正准备装修,与新房东联系后说,说要重装水管道,我们让其重装前关闭水闸,但在这段时间,一直还是水流不断,几次沟通后新房东终于重装水管道了,他给与回答:新管道检测过没问题,但是不谈问题解决的办法。这时,因为是新邻居,不便于沟通,我们只能求助物业,结果至今没啥说法,物业是否联系过六楼房东我们不知道,向我们收缴物业管理费时,物业说这种事情不是找他们的。我们感觉物业没有尽到应尽责任,3年来不说美观每到黄梅季节一股霉味就让人难以入住。问题就这样拖着,我们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拖交物业管理费。这次收到律师事务所催款函,要求3年来物业管理费如数支付清楚,否则对我提起诉讼,并承担每日3%的滞纳金及诉讼费用,请问老师我现在应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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