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这个小区,去年开始采取了水费和物业管理费强制绑定。去交水费的地方交钱他们不收,说是在小区物管处才能交。然后就在去年我们借了老爸一辆摩托车来骑放在楼下,半个小时就被偷了。
找物业理论,他们说只赔偿150元。加上,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楼道灯坏了也没人管,下水道臭得要死也不管,偶尔打扫一次的楼道用不知道哪里搞来的脏水,越打扫越臭。
而且被盗事件在其他住户身上也发生了很多,他们都不管。
想来想去,我们气不过,决定不交物管费抗议。去物管处说了,我们只交水费,不交物管费。他们说不可以,两样是强制绑定,必须两项一起交。
按说也不是多少钱的问题,是他们完全不负责任嘛。
就这样拖了好久。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被停水合法吗。
要如何解决才最好?
他们这样实行强制绑定合法吗。法律有关这方面的规定吗。
问题详细情况说明:各位专家,可不可以具体告诉我违反的法律规定具体是哪款哪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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