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一、事项名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二、办事部门:津南区房管局
三、受理地点和窗口:物业办
四、事项类型:备案事项
五、申报条件:物业管理企业自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5日内向项目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六、申报所需材料:
1、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七、表格下载(见下方表)
八、办事流程
申请人提交办理需要的全部材料--受理--审查
九、勘察天数:不需勘察
十、审图天数:不需审图
十一、办理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十二、承诺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十三、收费标准:无
十四、办事联系方式:28540152
十五、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