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南京某小区内,物业人员殴打业主,事后肇事者逃逸(多人殴打,主犯逃逸);
2.110报案后,由于事发地点没有摄像头,警方称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3.该物业臭名昭著,大部分业主都希望更换该物业;
4.这是一个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但是按照相关规定业主可以成立,但由于相关部门手续繁杂(或某些@&¥%……的原因),一直未能成立更换物业;
现在一帮业主要去示威,结果前一天晚上横幅被没收了,走到这一步非常无奈,有没有能提供相关经验或法律咨询的知友????
被打人是同事,所写是他口述,打人的时间是在周末早上7点左右,周围没有目击者,而且确实没有立案;
最后这事儿就不了了之了,业主委员会也没成立的起来;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