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是否有存在的必要?这些物业公司凭什么接管小区的公共资源?

发布于 2010-04-18 00:00:00
关注者
0
被浏览
2.8k
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4-02-09
物业之家网站编辑,文章采编速度一流、发稿能力超强!欢迎关注。
小区的公共资源都是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物管就是业主们出钱请回来做公共管理,包括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设备设施管理(供水供电设备、电梯维护、照明维护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等等。
小区还在保质期内的所有公共的维修都属于开发商处理,物业属于做协调的角色,还有一些小的损坏多数都是由物管自行修复,过了保质期的大型维修如更换电梯就需要动用维修基金。
第二个1是开发商没有尽到责任,物管也很难做
第二个2就是物管不作为,就算物管自己不处理也要即时找到压坏水管的车主负责
第二个3那是属于侵占公共区域(这个如果能征得所有业主同意也可以改变,但收到的钱就应该属于业主们共同所有,不过绿化地改做车位也不符合原规划阿)
2 个回答
百晓生
百晓生 物业之家超级小编 2010-05-02
物业之家网站编辑,文章采编速度一流、发稿能力超强!欢迎关注。
严格说,聘用物业公司并非是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必须条件。但是由于中国大陆特殊的物业管理制度,即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由开发商聘用,所以小区由一家物业公司管理,所有几乎所有的商品房小区都聘用了物业公司。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分享
好友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