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清洁环境综合管理

发布于 2016-04-12 17:00:00

花园小区清洁环境综合管理

加强对小区内清洁环境的综合治理,管理人员加强巡视检查,杜绝下列事项在小区内的发生,一旦发现及时予以处理解决。

1、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烟头、纸屑等杂物;

2、乱倒垃圾、煤灰、淤泥、污水、污物和随地大小便。

3、在马路、人行道上乱摆摊档、堆放杂物和建筑材料。车轮带土的机动车辆驶入小区内;

4、无证饲养家禽家畜。

5、违章建筑。小商贩的店容摊貌,不符合市府和小区内的有关规定。

6、乱竖广告牌、指路牌和乱张贴标语、广告、海报,乱涂乱画。

7、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和花草树木。

8、向室外(窗外、阳台)倾倒污水、垃圾、杂物等。

9、未经批准摆摊设点,超标准排放污水、污物及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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