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早会制度

发布于 2017-08-01 10:26:23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及时掌握各岗位的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各岗位各专业班组存在的问题,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高质量的完成,特制定每日早会制度。

一、早会时间:

每周周一至周五早8:35准时开会,每周一周会与早会一并召开,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改会议时间时,另行通知。

二、早会地点:

物业公司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公司经理、主管副经理、各主管及综合(客服)组、工程维修组、绿化保洁组、消防保安组组长。

四、早会内容和议程:

1.个人汇报:各班组逐一汇报昨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只说结果,已经办理完毕的一句话概括,对没完成的当众承诺二次完成时间和下一进程);当日重点工作内容(可以考虑控制在3件事以内)以及需要不同部门协调或互相跟进的事宜。

2.主管点评:各主管要对其主管专业班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点评;简要总结昨天的工作情况,简要通报工作中存在问题,并补充安排交代当日或某阶段的重点工作及注意事项等。

3.文件宣传:包括重大信息的通报、文件及制度概要的重点内容简要介绍或学习,每周一重点组织全文传达学习。

4.会议总结:由各分管经理总结昨日工作,安排今日工作,通报好人好事(要讲到具体人),批评不到位现象(对事不对人),通报上级领导讲话指示,要求安排工作必须具体到位,明确责任人、考核人和完成期限。

五、相关要求:

1.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早会制度,准时参加会议,确保早会正常进行。

2.会议要求发言精炼,叙述事情准确无误,不要添加感情色彩词汇。早会一般以15--20分钟为宜,不宜超过30分钟。早会短时间不能商讨清楚的问题,可以会后由分管经理和相关责任人另行协商研究。

3.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会议,需提前向分管经理请假,并可安排本班组其他人员参会,若无故无假不参会或迟到者,一次性处罚当事人50元。

4.会议记录由综合(客服)组负责记录、存档、备查,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落实。

5.各班组负责人要在会后及时向本班组员工传达早会精神,安排工作事宜。

6.本制度自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起开始执行,由综合(客服)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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