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可谓是小区的“总管家”,很多人在遇到停水停电、车位被占、马桶不通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找物业。实际上,这位为业主服务的“管家”同时也掌管着整个小区的公共资源,并且还创造着各种业主不知情的营收。今天就跟着小编来盘点一下物业那些不能说的秘密。
1、新房验收预交物业费?这是没有依据的
很多人在新房验收的时候都会遇到物业公司要求业主预交一段时间的物业费(3个月左右,有些楼盘甚至要求交半年或一年),实际上物业预收物业费是没有依据的。
按规定,物业公司不能违背业主的意愿提前收物业费,经过批准可以预收的,不得收取超过6个月。如果物业公司不出示批准文件,你也可以拒交。若是物业因此拒交钥匙,业主完全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投诉。
2、还不知道吧?你的个人信息被卖了
小区的物业往往都有业主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而很多物业人员会将这些信息向有需求的公司兜售来获取私利,这就是为什么你刚想卖房,就出现一堆中介打爆你电话的情况。
3、房屋免费保修?有!但是很短
我们都知道家里的墙面、地面、门窗、管道、洁具、灯具等都有2个月到1年的保修期,但是这个保修期却是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有些所谓的免费维修,你还没买到房子时就已经过期了。
除了这个,单元楼的电子门,电梯等公共设施坏了,业主都可能需要付钱。虽然都交过物业维修基金,但是这笔钱的使用需要2/3以上的业主签字,而且这笔基金到底有多少、维修的时候够不够用、到底需不需要业主再凑钱,这些问题大多数业主都是不清楚的,都是物业说什么就是什么。
4、公共设施维护费?赚得不要不要的
一个新建小区设备都是新的,头一年的维护责任都在设备厂商,之后3-5年内也不太容易出大的故障,因此这几年交的物业费多半就被物业赚走了。这就是为什么开发商都愿意给楼盘配上自己的物业公司,对于一个新小区而言,物业公司是相当赚钱的。
5、公共设施有收益?我怎么不知道
新《物权法》规定,电梯间、外墙等属于公共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这些共用场所要经营广告,首先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其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然而,即使业主在账目上能够看到这笔收入,它却不会被发到业主手中。因为按规定,这些钱应该用于补充物业费的不足、业主的其他各项开支或规划房屋的维修基金和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物业从中可以收取一些管理费。
但问题在于,房屋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基金被物业公司花在了哪里?花了多少?业主往往既不知道自己赚了多少钱,也不知道钱是被如何花掉的,钱都在物业手中,业主没有知情权和支配权,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6、催缴物业费 停电停水真闹心
停水电的权利只在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如果因为物业费没有及时缴纳,就被物业公司擅自停水停电,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业主有权起诉物业公司。
7、家里被盗 物业若失职可追责
很多小区的物业都向业主承诺24小时在岗值班、巡逻保卫,做好小区的安保工作。但是真正做到的物业没几个。根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要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进行分析。
当业主家中财产失窃,物业公司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有明显失职情形,并且这种失职与业主家中被盗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比如可让物业公司举证:保安人员未脱岗,监控系统全面良好运作,可疑人员被盘查询问等,如果不能证明,则物业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