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服务关系到千家万户,很多业主对小区的物业公司并不满意,这就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的服务进行有效的监督。而实际上成立业委会并不容易,有些物业公司担心业委会成立后被“炒鱿鱼”,想尽一切办法拖延时间、拒不配合....
一,筹备组报名人员被“挑刺”,说有违建,说有物业费没交,就算补交也是有拖欠记录,没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在报名的时候让那些家里没有违建以及没有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去报名进入筹备组。
二,拒交物业管理区区域的备案资料、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公共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以及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建设单位未能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向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取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资料和住宅区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资料,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协助配合。
三,撕毁相关公告文件以及破坏表决票
相关公告文件在小区几个必要进出口做公示标牌(类似易拉宝),到晚上收起来,白天放,保证进出大门的业主能够看到,找一些热心业主每天早晚巡查一次,各楼道贴的公告有无遗失,有点话就赶紧补上。放表决票的投票箱要找正式的,最好配钥匙,找人分开保管。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安装一个摄像头,时刻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