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事件处理程序(自杀或企图自杀)
1、应尽快通知警方及服务处;
2、保护现场,避免任何人触摸现场物品,包括自杀者所用的器械,药物等;
3、任何人不得开关现场各类电器,以免破坏证据或发生危险;
4、如自杀者利用煤气自杀,应按泄漏气体事件予以处理;
5、如自杀者尚有生还可能,应一边拔打120救护电话,一边由专业人员现场急救;
6、当警方调查完毕后,应通知有关部门清理现场,必要时,事先做好录像、拍照取证工作;
7、如遇企图自杀者,首先应稳定其情绪,根据现场条件见机行事设法救助,同时报警救援;
8、记录一切有关资料,填写《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9、注意事项:
9.1处事要冷静;
9.2如了解到自杀者曾服药物,须向警方及救护人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