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查验的准备与实施

发布于 2018-03-23 00:00:00

承接查验的准备与实施

(一)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的程序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交付使用前至少50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物业的竣工验收,取得质量合格证书,完成备案后,完全达到物业交付使用的条件后,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并约定时间召开物业承接查验协调会议。

物业服务企业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后,应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并查看物业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的相关文件,即:(结合“物业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内容理解记忆)

(1)关于工程质量合格证和规划、消防、环保认可及准许使用文件的备案文件;

(2)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公司的供用合同与计量表具的相关文件;

(3)教育、卫生等公共配套设施的竣工验收文件;

(4)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5)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6)物业买卖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法规规定的物业管理必需的文件;

(7)物业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

双方根据以上条件,约定物业承接查验的时间,共同制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二)物业承接查验方案的内容

1.组建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由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各抽调数名工程技术人员(包括土建与安装专业)及管理人员组成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2.列出各专业工程实施查验的技术依据

主要包括:

(1)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与规范;

(2)建设单位提交的物业与物业竣工图纸资料清单;

(3)设施设备供货厂家安装、调试、维修及使用说明书;

(4)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

(5)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系列丛书(实用手册)。

3.确定物业现场查验的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现场查验。

(2)物业管理中的有关合同、共用设备的专用工具和机配件等。

4.拟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现场查验方案

主要包括:查验项目、内容、标准、方法、时间与进度、问题的收集与处理、工具与器材、参加人员、记录人、负责人等,编制物业设施设备现场查验计划与进度。

5.物业承接查验物资准备

包括:查验人员的组织与培训、设备、仪器仪表、工具、防护用品、记录表格等。

6.现场查验风险及预防措施

(三)物业资料的查验与移交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现场查验20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梯、消防、环保、防雷、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6)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如物业产权资料、客户资料、保修资料等)。

(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现场查验

1.现场查验的方法

(1)核对。

(2)观察。

(3)使用。

(4)检测。

(5)试验。

2.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

(五)物业现场查验发现问题的解决

1.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及时解决,并进行复验

2.建设单位必须派人参加物业现场查验,并确认查验结果,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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