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是不是什么事都得管?《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是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共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对公共秩序进行维护,而不是向业主提供包罗万象、全方位的立体式服务。然而,一些业主的认识却恰恰相反:我只要交了物业费,对不起,我家的事你就得“全包”。在这种错误认识的支配下,无论是家中的电灯不亮、还是水龙头漏水,都要求物业服务中心及时维修,稍有怠慢,便会招来诸如“你们管什么?”、“你们只会收钱”之类的非议。一些物业公司为了与业主搞好关系,以利于开展日常工作,收取物业费,只好委曲求全,无原则地做出牺牲和让步。令物业人尴尬与无奈的是,业主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助人”行为,而认为是应尽义务,到头来连“谢谢”两个字也难得到。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无条件向业主提供的无偿服务与提高服务质量是有本质的区别。这种做法其实是对低素质业主的一种纵容,对企业来说无异于作茧自缚,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十分有害。因为,这可以说是行业内又一种恶性竞争的萌芽。在因此呼吁行业不要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换取眼前的短期利益,应对这些业主理直气壮地说清道理。物业管理服务是无数琐碎工作的系统组合,它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业,但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工作,在创造着不平凡的业绩。疫情防控离不开他们、创建和谐社会离不开他们、生产生活离不开他们、安居乐业离不开他们、文明卫生城离不开他们……,而当前物业行业却遭受了太多的、不该有的误解和非议。在此,呼吁业主能够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积极履行业主义务,遵守业主管理规约,客观公正地对待物业人。物业公司更要诚实、守信,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其它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合作,积极参与。让我们多以理解和包容的心态,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把小区建成和谐美好的家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