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管道泡水 物业公司赔偿案例

发布于 2011-03-15 09:44:00

某花园小区的一楼5号车库暖气管道突然破裂,大量热水喷涌而出。由于一楼地势较低,无法外流,水迅速溢至相邻车库。到天亮发现时,9号车库已积水半尺深左右,业主黄先生存放在里面的木质地板被浸泡在水中。令人奇怪的是雨季都没积水的车库怎么能被暖气漏水淹了?经查,原来是车库门前的排水设施没起作用,造成热水无处排放。黄先生与小区物业公司协商赔偿,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应该找5号车库业主,另外车库不应放地板,所以不同意赔偿。此案诉至法院。

律师观点:

此案仅就物业公司与黄先生的关系而言,是提供服务与接受服务的关系。物业管理活动实际上是对物的管理和对人的服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所谓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物业公司与黄先生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黄先生也交纳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对管理范围内的公用设施设备未能尽到维修、养护义务,造成区域内排水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导致业主财产被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一审判令第一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00元,承担诉讼费用的二分之一计600元。此案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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