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面积悄然缩水

发布于 2012-03-13 09:27:00

——银川紫园三区居民质疑:有霸道之嫌小区内停车泊位的面积竟然不知不觉中缩小了,导致我与相邻的车发生多次擦碰。”日前,银川市金凤区紫园三区部分业主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苦恼:物业公司调整停车泊位面积应该征得业主同意,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泊位进行“缩水”,物业公司的做法有霸道之嫌,是在“耍心眼”。[现象]泊位面积悄然“缩水”停车费反而增加2006年,王先生入住紫园三区。入住之初,为了方便他选择了地面车库,每月缴纳固定停车泊位费。今年5月份的一天,王先生停车时发现地面停车泊位原有白线已经被黄线替代,而标有每个泊位位置的数码也发生了变化。此后的几天内,他的车多次与临近的车辆发生擦碰。为了一查究竟,王先生拿着尺子对车位进行了重新测量,经测量,他发现黄线标出的新车位面积的长宽分别为4.5米与2.2米,而白线标出的旧车位面积的长宽则分别为4.5米与2.5米,新车位与旧车位的宽度缩小了0.3米。王先生告诉记者,发现新旧车位面积发生变化后,他向物业公司反映了此事,物业公司没有表态。此时,王先生又在小区门口看到了物业公司贴出的通知。通知告知小区业主即日起,小区车辆凭卡进出,按位停放,非划线路面禁止停车。同时,物业公司告知业主停车收费标准从180元调整至200元,每位停车业主还需要交纳100元的车位锁保证金。“泊位面积缩小了,为什么收费标准还要提高呢?”对物业公司贴出的通知,王先生表示不解。[物业]面积“缩水”为解停车难带着王先生的疑问,记者来到了银川市金凤区紫园三区。负责该小区物业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内车辆急剧增加,原有的车位数根本不够用,一些没有车位的车辆只能随处插空停,这对小区的环境造成了影响,为此,物业公司只能重新调整小区的车位。经向建设部门申请,小区内核定的泊位数增至131个,期限是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们调整车位都是经过审批的。”紫园三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到。对于小区业主反映的“车位面积‘缩水’为何还要调整停车费价格”这一疑问,该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按照《银川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小型汽车停泊车位使用费包月使用60元—120元/月辆(看管加一倍),以上价格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规定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而该小区收取的费用是依照“看管加一倍”的政策执行的。从该小区物业公司记录的“账本”中记者看到,每天小区保安都会认真查看停泊车辆的外观,并对车辆中出现的划痕进行登记在册。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调整泊位费也是因为在泊位中增加了停车锁,仅此一项物业公司就投入了20多万元,而加之负责看管车辆出现损伤后,物业公司要负责赔偿,因此价格也定得相对较高。“业主是否可以选择不包看管呢?”当记者提出疑问时,该负责人表示为了方便车辆看管,小区执行的是统一价格,业主不能自由选择。[律师]调整车位面积应征得业委会同意综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秋玲认为,《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此,在紫园三区业主反映的问题中,物业公司在对停车泊位面积进行变动时,应当告知业主委员会并得到同意。但在实际情况中,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很少对泊位面积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业主提出异议则无法成立。

此外,对于物业公司在缩小泊位面积的同时,又调增了价格,这也要看物业公司是否严格依照相关政策定价标准。例如紫园三区物业公司调增价是在按照最高价格120元的一倍(即240元)的标准以内,则物业公司调整停车泊位的价格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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