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疗会所摔伤产生5万多元医药费

发布于 2012-03-20 09:21:00

——店家支付两万多剩余款项没着落11月17日,银川市民莫女士在银川市大坤水疗会所消费时摔伤,店方以责任未划分拒付后续医疗费,导致其至今出不了院。莫女士于10月24日和朋友在大坤水疗会所洗澡,由于会所卫生间刚打扫完且把防滑垫撤了,导致其在上卫生间时摔伤。据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证明,莫女士右膝关节损伤,ACL臆骨止点断裂。进医院住院期间,大坤共支付两万余元后拒绝支付,而莫女士尚欠医院3万多的医疗费无法出院,也无法进行后续治疗。17日16时,大坤水疗会所营运部经理赵涛介绍,莫女士确实是在该公司消费时摔倒的,但该公司在卫生间标有温馨提示“小心地滑”,已尽了提醒义务;在莫女士住院动手术期间公司共垫付两万余元。考虑到此起事故中自己没有完全责任,需要和消费者共分责,所以公司研究决定,以口头形式告诉莫女士自行垫付后续医疗费,如果对方不愿意,可通过诉讼解决。莫女士认为厕所当时刚打扫完,根本不能使用,而且没有明示禁止使用的牌子,仅有厕所墙壁上的提示不能构成安全的消费环境,店方应负全责,而且自己是单亲妈妈,现在住院等于失业,连治病的钱都没有,何来钱打官司?记者在莫女士摔倒的卫生间确实没有看到地面有防滑垫,在卫生间的外墙和里边都贴有温馨提示“小心地滑”,在门口地板上放置有“小心地滑”的提示牌。辅德律师事务所刘宁律师说法:

消费者在上卫生间时,因为卫生间刚打扫完而未设提示牌的事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卫生间所有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消费者摔伤腿的治疗费等应由店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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