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石椅砸伤女童 业主将物业告上法庭索赔

发布于 2013-06-17 09:25:00

合肥某小区草坪上石椅年久失修,物业也未能及时进行维修,3岁女孩萌萌在石椅上玩耍时,不慎被脱落的石块砸伤。近日,萌萌的父母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万余元医药费。2011年12月22日下午,刘某夫妇刚下班回家,带着刚满3周岁的女儿萌萌,三人在小区草坪上休息,当时草坪上有个供人休息的石板椅,石椅从外观上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破损,并无禁止让人席坐休息的告示。然而,当萌萌在石板椅子周围玩耍时,石椅的靠背突然掉落,砸在了萌萌的手上,致其右手当即流血,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事发后,刘某夫妇认为萌萌的受伤地点属于小区物业的管理区域,而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各项公共设施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有维修、养护和管理的义务,而对公共设施损坏及维修过程可能造成危险的,应该设立警示标志。但是,石椅损坏之后,物业公司既没有及时予以维修和养护,也没有对石椅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不幸的是,正是由于物业公司疏于维护,才造成萌萌受损害的后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某夫妇及萌萌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经瑶海区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物业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萌萌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1000元,一旦物业公司不能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需要再支付违约金5000元。</p>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