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世纪锦绣小区的聂女士,将车停在自家小区里一个月内竟然连续两次被划伤。而当她将此问题反映给小区物业时,得到的答复是:只管停车,不保障安全。“每个月的停车费我都按时交着,现在车子在小区里被划花了,他们为啥不管?”业主交了服务费物业为何不负责上周六刚走到爱车旁,聂女士就发现自己的车又被刮花了一大片。这让她非常气愤,因为这已经是一个月里的第二次了。“一个月在自家小区被刮花两次,谁受得了?每个月60块钱的停车费,我都是按时交的,难道物业就不管吗?”于是,聂女士找到了负责小区物业的陕西永泰物业管理公司世纪锦绣小区物业部。“其实,第一次发生这事的时候我就找过物业,他们说当时我停车的地方没有监控设备,所以找不到肇事者。”但这次她专门将车停在了摄像头下,总可以看到肇事车辆了吧?但没想到,物业给聂女士的答复竟然是:那个监控探头是坏的。而且物业方收取的每月60元,只是车辆停放服务费,并不负责车辆的保管。“车辆划伤不管,监控也是坏的,那我交的停车费和物业费,究竟负责什么呢?”物业监控故障他们也很遗憾昨日上午,记者和聂女士再次来到了世纪锦绣小区的物业部。物业部的陈姓经理解释说,在业主入住之时发放给业主的停车制度里,说得很清楚,他们收取的车辆停放服务费,不负责车辆的保管,车辆如发生意外、被盗、划伤、损坏等,责任自负。所以他们不可能给聂女士赔偿。对此,聂女士表示她此前并没有见过这份制度,而且在每月缴纳停车费时,物业方也从未告知过,在物业给他们的停车牌上也没有看到相关声明。对于小区监控频频坏掉的问题,陈经理和另一位治安维护部雷主管的解释是,小区的监控确实经常坏,“昨天还有5个画面看不成,我一直在打电话叫人过来修呢。”陈经理还表示他们的物业收费标准是三级的,监控并不是强制要求。但记者在陈经理递过来的《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三级)》中看到,明确有规定: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24小时值守,摄录像资料按约定期限保留。昨日上午,陈经理一再解释说小区监控设备经常坏掉,他们也只能不断联系维修人员来维护。但在昨日下午陈经理给记者打来的电话,却变成了:我们小区的监控一直是好着的,只是当时调整了9帧画面,没有看到聂女士的车造成了误会。律师物业必须负有连带责任其实,在自家小区里车辆被划伤,物业声称“概不负责”的事情在我市并不少见。网友“呐小雯”就曾在网上“吐槽”:自己刚买不到一个月的车,在小区被划伤,物业既不负责也不提供监控。最后和物业协商许久之后,物业才同意以免去他三个月的停车费作为补偿。如果找不到肇事者,遇到这类事件业主真的只能自认倒霉吗?记者也采访了陕西剑琴律师事务所的朱忠涛律师。他表示,目前这类事件在法律上的责任关系是比较明确的,首先看双方的合同关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停车费如果包括服务费,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小区监控,朱忠涛律师表示,业主有权要求查看小区公共区域的监控录像。对于因为监控设备没有正常工作,造成无法追查肇事者的情况,物管也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赔偿业主部分损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