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1日电(记者韩月)近日,网友在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小区物业管理费不合理,以及违规收取水电费的情况。“根据平顶山物业管理收费办法一级的收费标准才0.35元,我们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收到第平方0.4元,而门面房的竟然收到每平方0.80元。水电费都高于国家定价,电费每度收到0.75元,水费收到2.35元。”网友留言对物业这种行为表示疑惑。3月17日,平顶山市委发来答复,已责成宝丰县进行了认真查处,并表示网友反映的东城国际违规收取水电费情况属实。宝丰县物价局于3月17日对该物业公司作出了宝价处罚字〔2010〕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改正,并给予其没收违法所得35387.87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因物业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一直未履行,宝丰县物价局已于2010年7月1日申请宝丰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法律手续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