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苑业主:交了物业费咋还要交一堆“费”

发布于 2013-12-23 08:42:00

住在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每月按照规定交纳物业费,可是除了这些还要交纳楼道照明费、电路损失费,这让业主纳闷了。“物业费收来干什么用的啊,为什么还要另外收费?”家住胶州丽景苑小区的市民王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说,他不明白这些费用的收取有什么依据。王先生介绍说,他所在的小区按照每平米0.48元收取物业费,算是附近几个小区中收费高的了,可是除了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还收取楼道照明费,每户20元,此外还有线路损失费,每月按照4度电的损失收取,装修房子还要交200元的押金。“我们小区这些名目繁多的收费,真是让人费解。”王先生说,按理说物业费应该包括小区公共部位的卫生维护、照明、物业管理成本等各方面的费用了,楼道属于公共部位,那么楼道灯照明也应当属于物业费的支付范畴了,还要另外收费合理吗?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高女士介绍说,楼道照明的电费不包含在物业费之内,因为这些电是业户公用的,所以得由每户均摊,而线路损失费是由小区的特殊情况决定的,该小区不是直供表,而是原先的老表,有一定的损耗,也需要业户来均摊,至于装修押金那只是为了约束业主,避免因装修不当而给其他业主带来损失,等装修完,这些钱都会返还给业主。“我们这些收费都是按照物业法的有关规定收取的,而且都给业主开了正规发票和收据的。”高女士解释说。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胶州市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对费用的收取有异议,可以到物业公司去查询,要求物业公司拿出相关规定来,对于这项费用的收费是否合理,该工作人员也没给出明确解释,只说对于物业公司的一些收费项目,如果业主觉得不合理,可以通过小区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调解决。到底这些费用该不该收,早报将继续关注此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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