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安、旧保安并肩上岗,"新管家"、"旧管家"齐抓共管事件

发布于 2014-02-28 08:51:00

翠湖山庄位于天问区黄埔大道,由广州市升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恒公司)开发建设,于1998年开始技人使用,为天园街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该住宅小区是由多栋高层住宅楼组成的,建筑面积约22万m2,现已有1957户人住,入住率约90%。小区建成后,由升恒公司委托其子公司广州市恒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和公司)实施物业管理

2002年8月,翠湖山庄业主依照《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广州市业主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之后,业主委员会按照《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天河区国土房管局的指导下,采取邀标的方式,依法选聘了广东粤安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粤安公司)进行物业管理,2003年1月l3日双方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03年1月,粤安公司在业主委员会的催促下,进入翠湖山庄接管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但恒和公司拒绝移交物业管理权。2003年5月业主委员会已将恒和公司拒绝移交物业管理权,退出翠湖山庄一案起诉至区法院,区法院判决业主委员会胜诉,现恒和公司已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天河区国土房管局于2003年1月28日向恒和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依法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但恒和公司一直拒不执行。市国土房管局、天河区政府信访办、天河区国土房管局、天河区公安分局、天园街综治办多次召开协调会,解决两家物管公司的纠纷,但也未有明显进展,从而造成一个物业区域由两个物管公司进行管理的局面。2003年7月16日凌晨双方的安全防范人员约70人发生斗殴,造成双方共有11人轻微受伤,翠湖山庄部分公共设施遭到破坏。天河区公安分局接到警情后,迅速调动警力将双方隔离,平息了该事件。

官方态度:

1.广州市公安局查明事发前恒和公司已于今年2月被天河区公安分局吊销了《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而粤安公司也一直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设立内部保安组织。根据《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两个公司的保安部均属非法保安组织,其所属内部安全防范人员也不具有保安员身份。为此,市公安局对两家物业管理公司的6名主要责任人处以治安拘留。

2.对恒和公司拒绝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和管理用房的问题,因在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前,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律依据进行处理,故前一阶段采取协调处理的方式,《物业管理条例》9月1日施行后,天河区国士房管局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取证。另外,针对恒和公司在对翠湖山庄的管理期间,存在非法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市国土房管局依照《行政处罚怯》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并将在依法完成陈述申辩、结案及作出处罚决定等工作程序后,追收被非法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依法对恒和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有关的资质处罚。

[点评]翠湖山庄新保安、旧保安并肩上岗,"新管家"、"旧管家"齐抓共管的奇景曾出现在央视3•15晚会的屏幕上,这种奇景也不同程度地在其他城市存在。该事件发生后,广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顿物业管理市场。这一事件中,涉及开发商遗留问题,保安素质问题,业主法律意识问题,以及诚信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已绝非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所能解决。物业管理是一涉及千家万户的行业,需要多部门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比如,建设部门应加强前期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公安部门应加强安全防范组织的监管,媒体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规范,行业协会应加强企业的诚信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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