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物管开超低价抢生意

发布于 2014-05-15 09:05:00

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物管公司私自提高管理费,在引发业主公愤聘请新物管之后,原物管公司又将管理费降至最低0.2元/平米,创下广州市最低的管理费记录。<o:p></o:p>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海珠区法官获悉,主审法官以真实例子为戒,劝说双方调解结案。该小区物业管理费恢复到原有水平甚至略有增长,双方的利益均得到保障。<o:p></o:p>

旧物管私涨价遭解雇<o:p></o:p>

造成该小区混乱局面的导火索,始于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广州市置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信公司)在2007年1月5日张贴的一纸公告。公告称因物价上升和运作成本增加,决定将物业管理费上调40%~50%。由于置信公司的调价行为事前未与业主磋商,引起业主强烈不满。业主们纷纷拒交管理费,并于2007年12月决定另行聘请广州市长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公司)对海逸花园小区进行物业管理,要求置信公司自2008年1月1日前退出小区管理并交出相关资料。新旧物管陷入对峙,险些酿成群体伤亡事故。<o:p></o:p>

狠降管理费赢回业主心<o:p></o:p>

为了应对业主以及新物管公司,置信公司使出了“绝招”:决定将物业管理费降低为高层电梯楼房每月每平方米0.6元、低层楼梯楼房每月每平方米0.2元,创下广州市物业管理费价格的最低纪录。此举赢得了众多业主的支持,一些原来对其不满的业主纷纷转态,不仅单独与置信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还联合签名反对更换物业管理公司。<o:p></o:p>

这一变化让业委会措手不及,只好向海珠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置信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责令置信公司撤离海逸花园小区并按照规定移交相关资料。<o:p></o:p>

法官引用案例子劝和<o:p></o:p>

“前几年,位于天河区黄埔大道的某小区,因原物业管理公司经法院判决需撤离该小区,但一直不愿意撤离,业委会聘请的另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强行进驻,双方多次发生严重冲突,最终形成两个物业公司管理的怪状。小区物业管理从此混乱不堪,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持续不断,导致业主们纷纷搬离该小区,低价抛售小区物业。”主审该案的民庭法官在讲述了这样一个真实案例后抛出一个问题:“你们难道也想自己的家园变成这样,难道也想被迫卖房搬家?”争论不休的两派业主顿时说不话来。<o:p></o:p>

2009年1月15日,业委会和置信公司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签署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费恢复到原有水平甚至略有增长,双方的利益均得到保障。<o: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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