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房产税推广试点或从经营性物业开始

发布于 2014-06-24 09:24:00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被锁定。这意味着,决策层对房地税正逐渐达成一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透露,“以前地方政府对推广房产税不积极也不主动,但现在由于实行限购,严重影响了土地出让金收入,各地对房产税开始积极主动起来。近期频频有地方政府上门找我们做课题,研究推广房产税的办法。”有关研究人员预计,房产税推广可能先从经营性物业开始,而后逐步扩展到住宅。对于住宅模型的征收,目前呼声最高的是针对多套房持有者及部分高端住宅征收。

据倪红日透露,从技术上看,征收房产税已没有难度。目前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地方政府。“房产税的推广依赖于各地的住房信息联网系统,以此来确定每个家庭有多少套房,从而确定征收对象。但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的阻碍,就是地方上掌握权力的人,他们往往拥有多套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近期也表示,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进一步推广的阻力很大。根据住建部的部署,今年6月30日之前应完成全国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但至今仍未听到住建部就该项工作发布新消息。不过,地方政府的态度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它们从原来的消极转变积极的最大动力是,在中央坚持调控不放松的背景下,各地方的土地出让金正节节下滑。

倪红日称,“地方政府没辙了。”这正是地方政府推动征收房产税的动力。据倪红日透露,目前湖北、湖南、海南、广州、杭州等地均在为扩围房产税做准备。她认为,如果一旦全国扩围,最可能采用的方式就是借鉴湖北鄂州的房产税改革方式,先从经营性物业改革。

据了解,湖北鄂州试行的方案是整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同时改革房产税,即将按照房产原值征税的标准,当改为按照市场评估值征收。

北京誉翔安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王珂认为,如果按照上述改革的说法,等于每年都要由评估单位更新房产价格,房产税的征收也就从原来的静态值变为动态。

倪红日称,目前我国虽然对经营性物业如商业地产有征收房产税,但至今采用的都是旧办法,难以体现房价的上涨,改革后更能体现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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