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一家物业服务公司对自有办公写字楼疏于管理,本用于紧急疏散的楼梯门被锁了三把锁,阻断了疏散通道,构成严重消防隐患。25日,经区这家物业公司被罚款一万元并被限令当场整改。
进入暑季,天热高温,经区消防大队继续推进清剿火灾隐患专项行动。25日上午,人工扫楼式实地检查进行到华夏路16号的中安大厦。这是一栋12层高楼,电梯无故障,火灾自动报警和应急指示灯系统正常,但消防大队执法干警从上往下逐层检查时,发现第九、八、三层的楼梯间加装了防盗木门并有铁锁,造成前述三层楼的人员紧急疏散通道被切断。
这家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大楼属公司自有,部分用于办公,部分对外招租用作写字楼。人来人往,流动性较大,因担心人杂招贼,公司索性加了三把锁“以便于管理”。
自身就是物业服务公司,却采取这样一种不甚妥当的物业服务方式,这让消防检查人员很吃惊。记者登录威海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网站查询,发现这家物业公司居然拥有“三级资质”。
消防干警指出,经过这几年的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和反面案例警示,人为堵塞紧急疏散通道的现象已经非常少见,疏散通道如果被封堵,一旦发生火灾,不但影响消防官兵扑救火灾,楼内人员也无法顺利逃生,后果不堪设想。鉴于这家物业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山东省消防条例》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经区消防大队依法给予这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一万元整的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