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老物业交接 小区两个月欠下电费26万

发布于 2014-07-22 10:51:00

最近这段时间,杭州下沙梦琴湾的业委会主任吴志忠急得不得了:小区京兴物业发来一张通知:3月、4月的公共电费及商铺电费已经欠了26万元,5月25日之前还不缴费的话,电力局可能要断了小区公共设施的供电。“公共设施包括电梯、水泵等,如果断电,业主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吴主任皱着眉头说。

旧物业撤走时

预收的能耗费没有退

小区为何会欠下这么多电费?

说来话长。

梦琴湾,2008年交付,10幢楼,共1814户业主,目前入住率超过60%。前期物业是金都物业,当时说好,等业委会成立后,可以更换物业。2011年8月小区业委会成立,10月20日,金都物业撤离,京兴物业进驻。

问题就出在新老物业交接的时候。

小区物业费是1.08元/平方米/月,业主每月缴物业费的同时,还会预缴0.6元/平方米/月的能耗费。能耗费是指公共设施如电梯、水泵房等的电费,这笔钱按实际运行费用实行多退少补制。比如2008~2009年度,能耗费为0.28元/平方米/月,到年底,物业就退还了多收的0.32元/平方米/月;2009~2010年度,能耗费是0.32元/平方米/月,多出来的钱后来也退了。可是,到2011年10月金都物业撤离时,并没有退还当年预收的能耗费余款。

“按照《杭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委会、新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多收的物业服务费、能耗费等相关费用。可是金都根本没有和京兴交接这部分费用。”吴主任说。

去年10月到今年2月

新物业已垫付了70万

正是因为旧物业撤离时没有退还预收的能耗费余款,接下来的能耗费,很多业主就不愿意再交了。从去年10月21日到今年2月的能耗费,将近70万元,都是由京兴物业垫付的。

“我们也想跟业主收这一笔费用,但业主都说,要等之前的账结清再继续交钱。这么大的缺口,我们不能一直垫付下去,遥遥无期的。”京兴物业杭州区域的曹经理也很苦闷。

5月,京兴物业的人员工资等成本费用约为65万元,支付完这么大一笔钱后,物业实在是垫付不出所欠的26万元电费了。“电力局说,再不交钱就要按规定断电。”曹经理说。

昨天下午,记者也电话联系上了金都物业管理处经理郭欢忠。“我们和新物业、业委会还有房管局一直在沟通这件事,明天开始,我们就去小区设立摊位,连续摆摊一个星期,只要业主提供当初缴费的正规发票,我们就把当时多收的钱退给他们。”郭经理表态。

据了解,梦琴湾2010~2011年度的能耗费是0.38元/平方米/月。郭经理解释,当时本来要把这笔钱交接给新物业的,“但是有业主说,交给你们公司的钱为什么要交给业委会或是另一家公司?所以交接就没有继续。”

听到金都物业的这个表态,吴主任苦笑着说:哪怕金都物业退款一切顺利,也要好几天时间。接下来,再向业主收能耗费,还要费不少周折。眼看5月25日电梯、水泵房就要断电,肯定是赶不上了。“我们还得继续和物业、电力局商量,后续的事情少不了……哎,当初如果都交接清楚,就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

物业未做好退出衔接工作

可能会上诚信“黑名单”

其实,不少小区都像梦琴湾一样,在新老物业交替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了业主的生活。有没有什么办法能预防这种情况呢?

经济开发区房管局物业科的朱科长说,他们作为监管部门,只是考核物业公司日常的工作,有失职的地方也会适当扣分。但是物业公司一旦撤离小区,监管就无法落实了。

根据《杭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不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做好退出衔接工作的,由当地区物业主管部门将该企业的不良行为书面报送市物业主管部门,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自社会公布之日起取消该企业一年内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的资格,其管理的物业项目三年内不得参与国家、省、市的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评选活动。

按照这个规定,监管部门是有“尚方宝剑”的。“但是,”朱科长表示,“在实际工作中,还从来没有出现过物业上了诚信‘黑名单’,或者是被取消招标、评优资格的。解决问题,主要还是靠相关各方面协商、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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