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我才装修的新家啊,几天没来怎么就成了水塘?”今年9月2日早上,陶女士打开新华路某小区新装修的房子时,被眼前水漫金山的景象惊呆了。
这套新房是陶女士新购并刚刚装修完的,装修后,她将新房的窗户打开敞气,结果几天没来,房子里全是发臭的积水,三个卧室的实木地板、柜子、卫生间、厨房、客厅及墙.陶女士急忙检查家中的水管,但水管完好,这些日子也未下雨,家中为何有积水?疑惑的陶女士叫来物业人员,经过查看才发现,原来是阳台外的公用雨水管被堵,楼上的下水不能排放,倒灌进了陶家。经鉴定,陶家损失共计1.9万余元。事后,物业疏通雨水管时,发现雨水管被大量的建筑垃圾堵塞。
与物业协商如何解决家中损失无果,陶女士将物业告上法庭。庭审中,物业公司认为是陶家楼上住户将建筑垃圾倒进雨水管才导致此事发生,陶家损失应由楼上住户承担。
昨日,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物业赔偿受损业主2万元的损失。
既然是因楼上住户装修导致漏水,为何要物业来赔偿?办案法官称,陶女士与物业间签订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有义务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维修,而雨水管就属于物业公司的维护管理范围,既然陶的损失主要是因公用雨水管堵塞所致,就说明物业违反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未尽到及时检查维护公用雨水管的义务。
据介绍,雨水管堵塞的原因及是否有其他侵害人的侵害行为,不属此案的审理范围。物业在赔偿后,可另案起诉追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