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收楼后拖欠物业费的案例

发布于 2015-03-25 10:38:00

如何处理收楼后拖欠物业费的案例一知名的煤老板在某小区买有20套住宅,办理了入伙手续,但一直没有入住。他们按照规定交纳了10个月的物业费后,就开始以种种借口进行拖欠。

在这家公司欠费之后,管理处屡次送单催交、电话催交、上门催交,均被其以办事人员不在无法核查、财务人员不在无人办理、总经理不在无权审批等理由搪塞过去,15个月累计欠交物业费52583余元。

为了绕开中间环节,直接与对方的决策人对话,以加速问题的解决,同时加大追缴力度,为今后有可能发生的经济法律纠纷保留与己有利的证明,管理处想出了一个新的办法:给该公司的总经理发传真,在传真文件上列出对方的欠费情况,讲清欠费对管理运作已经造成的不良影响,重申法规规定的欠费处罚办法,敦请迅速结清所欠的全部费用,并且建议其将空置的房屋委托管理处代为出租,同时说明这样做既可减轻对方的物业费开支又可给对方增加一笔收入。

传真发过去以后,仍旧杳无音讯。管理处就接二连三地发,而且措辞愈加严肃。直至发到第5次,有理有据的说明、合情合理的要求、互惠互利的建议和不厌其烦的工作,终于才使该公司为之所动,补交了全部欠费。

处理本案例的技巧:

1、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搪,在本案例中要想解决问题,最好还是绕过中间环节,直接去找有权力解决问题的人;

2、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债务人着想的建议,或许可以抵消至少可以冲淡债务人被人追债所引起的不快。

总结:追缴拖欠的物业费,一是要早动手,发生欠费就紧追不舍,否则越积越多,“久病难医”;二是要多渠道,充分运用法规赋予我们的各种手段,不能见硬就回,久拖不决,一定要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这既是维护我们物业公司的利益,也是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