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物管费案例

发布于 2015-07-30 08:35:00

拒缴物管费案例:

房屋渗水

前段时间,古塘街道周先生房子渗水,找物业要求解决。物业派人过来查看后,没了下文。周先生觉得物业公司敷衍自己,于是拒缴物管费,物业公司催讨未果,将其告上法院。

物业公司说,他们对周先生反映的问题不是不解决,只是房屋渗水原因很多,解决需要时间。

经法院调解,周先生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并当场缴纳物管费。

爱车多次被碰擦

家住宗汉街道某小区的佟女士,从去年起,爱车停在小区停车位里多次被划伤,就找物业赔偿。

她认为,既然缴纳物管费,物业对停在小区里的车有责任妥善看管。

但物业认为,他们负责小区卫生、绿化、门禁管理等,没义务保障车辆不被刮擦。相谈不下,佟女士开始拒缴物管费。

今年初,物业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佟女士支付物管费。

律师说法:

业主与物业打官司为什么败多胜少

浙江金穗律师事务所的胡建迪律师说,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均应按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物管公司对小区业主人身伤害、财物丢失,该不该赔偿,具体赔偿多少,要结合案件事实,并根据法律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来看。如果因财产损坏,确应找物业公司索赔的,业主可找物业公司协商或另案起诉,但不能因此拒缴物业费。

业主需支付的物管费,与物业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业主,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不能擅自折抵。

至于房屋渗水类案子,如由上层业主引起,可由物业与上层业主协商;如是建筑质量问题,要找开发商;是公共管道等设施引起,需按双方所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由物业负责或由业委会动用维修基金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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