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树倒砸坏车 小区物业被告未尽绿化维护职责

发布于 2015-09-29 10:22:00

出租车司机袁先生驾车经过一小区门前时,车被小区内倒下的大树砸坏,他因此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索赔。昨天,此案在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开庭审理。

据袁先生诉称,今年5月31日晚,他驾车行驶到海淀区林大东门静淑苑路翰澜庭小区门口南侧时,被小区里一棵大树砸中,车辆受损。为此他花了4060元修车费,并造成误工损失1160元。他请求法院判令树木所在小区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此案被告方为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他们不同意袁先生的诉讼请求,认为自己无责,辩称当天风大,达到9级,大树被吹倒,属不可抗力。

对此,袁先生一方反驳说,“当天确实有大风,但不是所有树都倒了。我方不认可是不可抗力,因为刮风下雨并不必然导致树倒。北京树很多,单单这小区的树倒了,就是物业公司没尽到绿化维护责任。”

法庭上,法官问了几个问题:“事发时树木是折断还是连根拔起?”双方都表示是“连根拔起”。法官追问:“被告对于事发树木平常有无养护?”物业公司答:“每年我们定期检查有无虫害,做了病虫害防范和施肥。”“事发前有无修剪?”“要修剪要向林业部门申请,我们没有进行过申请和修剪。”

物业公司坚持认为他们不存在过错。“当天有300多棵树被刮倒,被砸的车有十多辆,其他车辆都找保险公司理赔了。而原告没获赔是因为他没入相应的保险,与我公司无关。”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但袁先生认为“最少赔偿5000元”。对此物业公司不同意:“根据公平原则,我方愿意补偿原告一半。”

由此,法官不再做调解工作,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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