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导致地下车库车辆被泡 物业公司被判承担20%责任

发布于 2016-06-06 08:51:00

暴雨导致地下车库车辆被泡物业公司被判承担20%责任

暴雨导致积水倒灌地下车库,业主车辆被泡致损,物业是否该承担责任?昨悉,武汉市中院最近终审判决一类似案件,物业公司被判承担20%责任,赔偿一名车主10988元。

2013年7月6日,武汉市下起大暴雨,某小区地面积水倒灌进小区地下车库,数十辆机动车被淹没。3天后,积水才基本排清。小区业主周勇(化名)的小轿车因泡水受损,清理、维修、拖车费及清晒费花去1100元、修理费花了53840元。事后,周勇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一起告上法庭。

法院一审判决,小区物业公司承担20%责任,向周勇赔偿10988元。双方均不服,上诉至武汉中院。武汉市中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点评:夏季暴雨导致雨水倒灌进入地下车库的情况并非首次发生,小区物业公司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在水势不能阻止时,物业公司有义务及时通知泊车人迁车。该案中,物业公司未及时通知泊车人,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天气异常,车主对自有车辆负有保管责任的主要义务,车辆受损,应负主要责任。开发商不对地下车库进行控制和管理,故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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