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保安杀害加班干部物业公司被判承担责任
2014年5月19日,广州荔湾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荔湾评审中心)主任周瑞清在办公楼加班时遇害,此案曾引发社会关注。两名凶手已分别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和死缓。由于凶手之一为该单位保安,且曾有犯罪前科,近日,法院判决涉案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单位保安与老乡密谋抢劫杀人
广州市中院审理查明,该案第一被告人叫房比边三贵,第二被告人名为房文生。2014年5月19日晚7时许,两人依照事前密谋和准备,对周瑞清实施抢劫、故意杀人。案发后两人潜逃至老乡房某甲处,后被抓获归案。
房比边三贵有盗窃犯罪前科,2002年8月21日曾被广东连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2011年1月,房比边三贵仍然入职了深圳市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下称龙城物业广州公司),他是被公司派驻到荔湾评审中心的3名保安之一。案发前,老乡房文生投靠了房比边三贵,并且在荔湾评审中心大楼内留宿了十多天。
据裁判文书显示,两名被告人控制了周瑞清后,抢劫其现金数百元及几张银行卡,后从银行卡中提款三四万元。
日前,广州市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房比边三贵犯故意杀人、抢劫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万元;房文生犯故意杀人、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万元。
保安有前科物业公司选人有错
死者家属起诉涉案物业公司一案也于近日宣判。
此前,家属诉称,作为龙城物业广州公司保安员的房比边三贵不符合保安员资格,没有培训上岗,也没有取得保安员证,且在2002年由于盗窃犯罪,被判有期徒刑。龙城物业广州公司在招聘房比边三贵的过程中没有严格履行审查程序,是造成此次恶性案件的根本原因。
经查,2013年1月,荔湾区财政局与龙城物业广州公司签订了《荔湾区财政局大楼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将包括荔湾评审中心办公用房在内的大楼物业管理委托该公司负责,服务人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审理此民事案件认为,鉴于龙城物业广州公司在选任房比边三贵为保安员中存在一定过错,在履行合同中未尽到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及监督义务,在预防犯罪上存在过失,因此应对其管理不当承担过错责任。龙城物业广州公司应在房比边三贵、房文生应赔偿总额的20%额度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