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一个微信群吗?物业的新规定,会侵犯业主利益

发布于 2017-06-06 11:49:00

小区业主微信群要求每名微友都必须提供部分个人信息,否则就被请出群——想入小区业主群“交出”合同备案号。吉林齐略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梁开春表示信息一旦泄漏可能侵害业主利益。

在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似远若近。我们陌生于人来人往的人潮之中,但却熟悉在彼此的网络中。我们愿意相信人性本善,但也精心地丈量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为求方便加了群

近日,我市一女士讲述了发生在小区微信群内的事,该女士因不愿提供合同备案号和户主姓名最终无奈被踢出群。

这位女士,我们暂时叫她A女士。A女士大约在2年前搬入一个新小区,因为是新小区,小区内经常发生各种事情,物业的管理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所以小区业主为了保持良好的沟通就组建了好多微信群或者是QQ群。

这些群一方面是为了在小区有事发生时,业主之间彼此传递信息,二是在与物业发生矛盾时业主方便维权。

A女士在机缘巧合之下,随意加了一个微信群,平时不在群里说话,若有事询问才会说上几句。前段时间,群里有人@A女士,并表示要求A女士进行认证,如果不认证会被清除该群。

想要留下得认证

A女士之前并没有注意到群里说的认证一事。经询问才知道,群内要求关注一公众号,并在公众号内输入合同备案号和户主姓名。

“群主说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群内都是业主,没有物业和其他闲杂人员。”A女士说,她入群晚,并不清楚群里之前发生了什么。但听其他人的意思好像小区业主曾经向物业维权,但因群里有物业工作人员,提前知道了业主讨论的所有细节,并采取了相应措施,所以一度导致维权业主很被动,群内才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清理群成员。

认证需要房屋信息

“我不能同意这样的做法,购房合同上的合同备案号和户主姓名都是我的个人隐私,我不知道泄露出去会给我带来什么麻烦。

我愿意相信每个人都是善良的,但群里这么多信息没有人能保证不会被泄露,网络上因为泄露信息发生的悲剧不少。”A女士表示不理解这样的做法,首先她觉得泄露个人隐私容易被不良人利用,给生活带来各种未知的隐患。

A女士在群里坦诚了自己的想法,群主则表示可以不关注公众号,但必须提供合同备案号和户主姓名,A女士仍然没有同意这样的做法。

“我不知道群主是做什么的,他凭借什么来判断我提供信息的真伪。如果他能判断,我很想知道渠道,如果不能那他要这些又要干什么。”A女士说,之后群主也说在全部人员认证完之后,他可以告知判断信息真伪的方式,但A女士仍然没有同意,群主则遗憾地表示如果不认证必须出群。

无奈最终出群

“群里也有一些人和我一样提出了反对意见,并且表示这些信息可能会被利用,同时通过这些信息,还能查到其他个人信息。”A女士说。

虽然有人和她一样反对这样的做法,但是群里也有一些人很坚持并认同这种做法,他们认为A女士人情淡漠。

“群里的做法我不能说是错的,群里想清理闲杂人员的心情我也理解,但是用泄露个人信息的方式我不认同。我也明白这是群主个人的群,我的想法其实并不重要。”A女士说,最终她被移除该群。

律师说法:信息一旦泄露可能侵害业主

吉林齐略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梁开春说,群主要求业主提交合同备案号和户主姓名没有法律依据。

QQ群微信群毕竟不是个完全隔离的封闭区域,里面的人员大家可能互不相识,不了解群中人员的真实身份,只是在网上进行交流,如果群主或他人故意或过失将业主合同备案号和业主姓名等信息泄露出去,可能会涉及侵害业主个人信息的隐私权,或可能被他人利用用于其他违法事项,可能会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梁开春律师认为,群主没必要在群里防物业人员混入,毕竟群主及广大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公司只是广大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聘请的专业物业管理机构,物业公司与广大业主选出的业主委员会间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

双方是服务合同关系,广大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服务情况,广大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争议事项,甚至可以另行聘任其他家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服务本小区。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