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在小区被碰伤 物业公司被判承担50%责任

发布于 2017-09-26 08:58:00

【案情回放】

小玉(化名)今年9岁。去年夏季的一天,她在所住小区内玩轮滑,行至喷泉池边时,不小心被护栏拆除后留下的尖锐铁质接口碰伤,导致左手腕血流不止。

意外发生后,小玉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其左手腕部皮肤挫裂伤,左屈腕肌腱挫断伤。经鉴定,其损伤不构成伤残。

小玉的家长认为,物业拆除护栏时未对损坏的地方进行全部修复,小玉受到伤害与此有直接因果关系,遂诉至法院,要求物业担责。最终,法院核定物业对小玉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作为物业管理部门,物业应对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及设施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本案中,物业将小区内景观水池周围的护栏拆除后,未对遗留的尖锐铁质接口进行妥善处理,使小玉玩耍时面临危险,理应对小玉遭受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此案的承办法官认为,小玉作为未成年人,独自一人在并不适合玩轮滑的场所玩轮滑,且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其父母未尽到法定监护人应尽的职责,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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