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起诉摩拜单车索要100元管理费案败诉

发布于 2017-11-16 08:53:00

物业公司起诉摩拜单车索要100元管理费案败诉。

北京某物业公司认为“摩拜单车”在停车场乱停乱放,影响了物业管理秩序,故将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要管理费用100元。

庭审中,摩拜称已采取措施治理违停问题,当时物业用铁链将摩拜单车锁在地下车库,不属于无因管理。

11月15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该案系全市首例物业公司诉共享单车无因管理案。

共享单车乱放严重影响物业管理秩序

物业公司诉称,自2016年8月10日开始,公司负责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东区停车场的管理,随着近年来摩拜单车的推广,自2017年春节以后,小区内共享单车的使用量陡然大增,尤其是近几个月,每天上百辆单车不规则地停放让小区内面目全非,每天物业管理人员都可以清理出大量随意停放的单车。

因多次与摩拜公司沟通无果,为保证小区的管理秩序和行人安全,公司花费人力物力将小区内随意停放的单车及时清理并摆放整齐,因此要求摩拜公司支付相应的管理费100元。

摩拜单车:物业用铁链将摩拜单车锁在地下车库,不属于无因管理

庭审中,摩拜单车辩称,物业公司不能提起无因管理之诉,因为没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对单车进行了管理。高碑店东区属于完全开放的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可以随意进入,而且没有禁止共享单车进入小区的提示。由于物业公司对小区疏于管理才导致单车的乱放。

摩拜单车称,原告提供的单车乱停的照片,上面还有小黄车、小蓝车等,没有看到物业对共享单车的管理。不是物业公司清理单车,而是物业公司将各种单车集合起来,放到地下车库。是摩拜公司自己发现高碑店东区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有大量共享单车,才派人将单车运走,而且物业公司一开始索要一定费用,经民警介入,才将单车运走。

摩拜单车线下运营人员付先生出庭证实了这一点。付先生称,自己是摩拜单车线下运营工作人员,日常的工作就是车辆调度。2017年5月23日接到报告,称在高碑店东区地下车库有大量摩拜单车,共一百多辆。5月24日,朱先生来到该地下停车场,看到一百多辆摩拜单车用铁链子锁在一起。遂找到停车场管理处负责人索要单车,物业公司不同意,索要1000元的人员搬运、车辆停放费用。后朱先生报警,经民警协调,朱先生叫人将单车运走,共172辆摩拜单车。

物业公司:共享单车存在监管不足

原告物业公司对上述证人证言不予认可,称物业公司将共享单车集中起来,付出了一定的人力、物力,避免了摩拜单车更大的损失出现。物业公司清理单车花费的费用,即为被告的获利,如果物业公司不去清理,摩拜单车就要花费费用进行,所以要求100元的无因管理费用。

目前该小区没有特定的单车存放地点。

摩拜公司表示,摩拜作为单车公司已经尽最大可能,用户协议中有提示用户停车规则,线下投入大量的运营人员对单车进行管理,推广电子围栏等。现在摩拜单车每天派两个人对高碑店东区的共享单车进行管理。而且物业公司私自扣押摩拜的单车,侵害了摩拜单车利益。

法院:不构成无因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主张其实施的无因管理行为主要是集中和清理,并因此支付了相关的费用。在物业公司与摩拜信息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上述集中和清理行为确有无因的成分,但实难称之为“无因管理”。

从摩拜信息公司提交的视频、证人证言以及物业公司自认的内容可以认定,物业公司在将涉案小区内随意停放的共享单车集中清理之后,并未在合理可期待的时间内有效联系单车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而是将集中后的共享单车统一存放到地下车库,且用锁链固定,经摩拜信息公司管理人员报警之后才将涉案车辆发还,物业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不当。

法院认为,由于被锁链锁住且是被集中存放在地下车库的摩拜单车很难被用车人找到并使用,进而直接影响了摩拜单车的所有人及管理人通过出租摩拜单车获取相应收益,故我们很难说物业公司在本案的行为避免了摩拜信息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失或使得摩拜信息公司因此受益,物业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最后,法院驳回了原告物业公司的全部诉请。宣判后,原告代理人当庭表示要上诉,被告代理人表示同意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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