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门口推车点经常没有推车的投诉

发布于 2018-07-02 08:58:00

关于小区门口推车点经常没有推车的投诉投诉简述:中午提着从超市买的大包小包回家,我暗自欢喜地满以为到了XX有推车就方便了,结果到了门口一看,很失望啊,没车啊,而且不只是今天,是常常都这样没车。所以我建议XX是不是可以增加点推车的数量,或者是不是可以收得勤快点?谁让我们这没超市啊~~~投诉分析:从这件投诉本身反映的意见看,处理上无非是按业主的要求,一是增加推车数量,二是收得勤快点,加快推车的周转,这样业主们至少回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可以有推车用,不用手提得那么辛苦。表面上这是一个简单的由额外服务引起客户有意见的例子。其实却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原因是因为我们各地许多社区,随着业主的入住,陆陆续续根据业主的要求,开始提供有推车的服务,或者类似其他额外的服务,逐步具有普遍性。其次是对类似的额外服务,如何看待效果、如何具体操作,有无风险,确实需要我们认真思考一下。如果深层想一想,多少推车能够用呢?如果该小区有多个出入口,是否每个口都应配置推车呢?如果需要的推车数量多,比如5部或者更多点,这就不是一笔小的开支了。另外还有收车的问题,既要收得勤,可能就需要一个接近专职的人员,至少间接的人工是免不了的,这些小开支积累起来,如果其他业主提出问题,这种额外服务就有可能会吃力不讨好:费用从哪儿支出、是否合理、有无经过批准、是否公平,等等,就可能成为一个风险问题。如果是从管理费中开支,就很有必要探讨一下基础服务、增值服务以及附加服务之间的区别和定位。1.对基础服务,从物业合同的内容中都相应有明确,按合同办事就可以了。对合同之外的服务,原则上可以做可以不做,这取决与企业自身。2.对增值服务,应该是服务者在基于基础服务的情况下,利用自身的服务资源,给企业自身带来新的价值(这部分价值体现在企业获得更多甚至超额的利润、更多的客户满意以及客户保留价值等方面);同时也能给客户带来价值(这部分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客户能在方便性、安全性、舒适性等方面得到满足,也因如此,客户愿意付出更多、更高的价格)的服务。这种服务既然是想增值,从经济的角度来说,企业一定要有额外的投入,否则所谓的增值价值是无从实现的。显现在物业管理中,主要表现在副营业务上,因此,对副营业务经营的原则,应该是相对独立的核算方式。3.附加服务,也是基于基础服务一种服务,只是附加服务是对基础服务的补充,一般意义上没有或只有极少的资源投入,体现在价格上一般属于免费项目或仅收取成本价。从物业服务及关联业务来说,认清三种服务的特点和差别是极为重要的。否则,就有可能将应做的基础服务忽视,避重就轻,或者使客户产生对附加服务的依赖。提供推车的服务如果开始投入很少,而且由于免费,属于附加服务。如果提供的推车数量多,就可能成为一个投入多、而不能获取额外利润的"减值"服务,这种减值体现在企业无收入,却需承担成本,而且会面临一个长期性的问题。如果这部分投入要所有客户来承担就显然有失公平,同时物业部门也会面临经营风险。因此,物业部门需要评估提供这些类似附加服务的方式、期限,对相关的信息进行公告。如果投入较大,应履行向业委会和业主大会报告的义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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