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案例:车辆停放收益作为物业公司企业利润是否合理

发布于 2018-09-04 09:01:00

物业管理案例:车辆停放收益作为物业公司企业利润是否合理某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停车收费做出如下规定:1.车辆进出小区,一律收费2元;2.车辆在小区内的停车场地停放,收费1元/小时;3.业主停放在小区停车棚内的车辆,自行车50元/月,助动车150元/月,机动车300元/月。车辆停放收益作为物业公司企业利润。请问,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案例分析:机动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及其收费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决定。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的区、县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车辆停放的收益应当纳入物业维修资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根据上述规定,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停车费的收费标准由物价主管部门规定。所以,物业公司未经业委会许可,自行确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规定及其收费标准,并且把车辆停放收费收益作为企业利润所得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根据上述规定,物业公司应在收取的停车费中扣除车辆停放发生的管理成本,所得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纳入维修资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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