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未阻业主放爆竹被罚款 合肥重拳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发布于 2019-07-11 09:39:00

对很多市民来说,搬家、结婚、乔迁都少不了用放鞭炮的方式来讨“彩头”。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1月9日,合肥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经过近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01起,劝阻违规燃放行为172起;处罚违规燃放人101人,1人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6日。

物业不作为也担责受罚

为维护广大市民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全面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2016年12月12日起,合肥市公安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烟花爆竹违规燃放以及违法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施以“重拳”,进行严厉打击。“在本次行动中,合肥各个公安分局都成立了10人一组的应急队伍,专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不仅对违规燃放的市民进行处罚,对于对小区居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劝阻、不举报,放任不管的小区物业公司也开具了罚单。”民警介绍。

2016年12月24日8时许,合肥市庐阳区万科森林公园小区发生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当民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后,依法对未尽到劝阻举报义务的物业公司处以罚款500元处罚,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宣传。

违规最高可罚50000元

除了严查严处违规燃放行为,合肥警方还重拳打击违法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努力从源头切断城区易购买烟花爆竹的乱象。2016年12月27日,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在长江批发市场西大街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当场扣押烟花109个、爆竹36盘,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行政拘留6日处罚。

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公安机关还着重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搬家公司、汽车4S店、宾馆等单位进行了宣传,并通过发放告知书、手机短信提示等形式开展源头宣传。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已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0余份。

临近春节,合肥警方提醒各位市民,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或将面临1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处罚。

此外,宾馆、酒店、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若未及时劝阻、举报责任范围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也将依法予以处罚。日常生活中,市民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可当场拍摄取证并及时拨打110报警,警方会快速出警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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