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冻裂漏水法律责任,水管冻裂赔偿责任

发布于 2019-12-19 09:40:00

前段时间寒潮来袭,杭城的气温一度降到零下9℃,不少居民反映,家中的水管都被冻住甚至冻裂了。

这样的极端天气下,水务部门压力也很大,“杭水热线”几乎被打爆。据工作人员统计,从1月24日0点至25日16点,“杭水热线”共接报3775起,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于冰冻引起的管道破损、水表破损、无水、漏水等问题。500多个抢修人员加班加点、通宵达旦,还是来不及逐一解决。

“律师来了”后台也收到一些微友的提问:自家漏水、停水也就算了,可是水管爆裂给邻居家造成损失,又该如何处理?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以上问题,我们请“律师来了”签约律师为大家解答。

签约律师底世清: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擅长领域包括公司法、民商事诉讼以及金融类、建筑房地产类、知识产权类法律纠纷等。

因小区水管爆裂造成经济损失是生活中比较多见的问题,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应当如何进行赔偿,往往会给当事人造成困扰。

首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日常生活中,作为水管的管理人及所有权人对水管负有维护、管理的义务,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应当由水管的管理人及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进行损害赔偿。

《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总水表),产权属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户总水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其设施,分别依据产权所有关系负责维护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综上,遇到水管爆裂问题,应当根据水管线所有人的不同,区分三种情况:

1.对于供水企业的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部分供水管,属于供水单位所有,应当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对于该部分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供水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一个小区内会设置一个总水表,也存在几幢或者一幢楼房设置一个总水表的情况)。

2.对于进户总水表到住户房屋部分水管,由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一般由开发商进行建设,并在出售房屋时计入销售房屋成本,因此属于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小区一般均会聘请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部管理,在物业与代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也应对该部分水管线承担管理义务。

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供水单位也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因此,对于该部分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小区物业公司应当与供水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对于房屋内部水管,由于该部分水管属于业主的个人财产,应当由业主自己负责维护。因此,对于该部分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业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并不是任何情况下,上述水管的管理人及所有人均应对此承担责任,只有在管理人及所有权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需要第三方的独立鉴定机构对水管爆裂的原因进行认定,以确定管理人及所有权人对此是否存在过错。

同时,《侵权责任法》也明确规定,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或第三人破坏造成的,则管理人及所有人不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或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情况下,管理人及所有人也不承担责任。

由于业主的房屋一般是从开发商处购买,因此在保修期内(保修期法定为两年,业主与开发商也可以约定高于两年)因水管爆裂造成损失的,在业主先行赔偿的情况下,如果不存在业主或者他人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的情况,则该赔偿以及业主最终遭受的损失和水管的维修费用均应由开发商承担。

超过保修期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如果业主能够证明该水管的爆裂是因为其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则业主仍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也可以将业主及开发商一并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典型问答:

1.问:我有一个同事家住3楼,前几天4楼漏水把他家天花板浸泡了。去找4楼的人,4楼说是5楼漏下来的,他们家里也全是水,可5楼又说家里停水3天了,不承认。

目前4楼住户准备起诉5楼住户,请问我同事该怎么办?是一起起诉5楼还是直接起诉4楼?

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你同事首先要确定谁实施了侵权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并将其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如果在侵权人为4楼或者5楼住户暂时无法查明的情况下,你同事可以将二者均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共同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通过在诉讼中4楼和5楼提交的证据来确定他们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2.问:因为天气原因家里水管爆裂,造成楼下邻居损失,请问这种情况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首先应当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的方式,确定水管爆裂是因为水管本身质量的原因还是因为极端天气原因导致。

如果因为水管本身的质量原因导致,则应当由你先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开发商追偿;或者也可以建议你邻居将你和开发商一并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共同赔偿,并最终根据证据判令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确实因为极端天气所造成,则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从法律上说你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基于邻里和睦以及考虑你邻居确实因此遭受损失的情况,可以从道义上适当进行补偿。

3.问:我老乡在杭州工作,新装修好放了半年的房子,还没住进去。结果昨天解冻后,家里热水器水管爆裂,不仅自己家里积了六七厘米的水,地板全部泡汤,还淹了楼下好几家。这个热水器是去年3月份刚买的,装好后还没用过。

现在他打算先赔偿楼下人家,同时向热水器厂家索赔,这样可以吗?该怎么办?

答: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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