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物业公司违规收取装修管理费被罚款5万: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5月3日期间,长春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央新城管理处(以下简称“国信物业”)违反《关于规范房屋销售和入住环节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为峯境二期楼盘409户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违规收取装修管理费共计42万多元。近日,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要求退还多收价款,并处以5万元罚款。
根据群众举报,长春市发改委依法于2017年4月20日至6月13日期间对国信物业有关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中央新城管理处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5月3日期间,违反《关于规范房屋销售和入住环节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装修保证金、入住手册费、装修人员出入证费以及其他任何收费项目。业主共同制定的管理规约中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在为峯境二期楼盘409户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按10.00元/平方米标准收取了装修管理费,合计收取420731.4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发改委有关部门依法向该公司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退款,截至2017年11月18日,国信物业已全部退还多收价款420731.40元。近日,长春市发改委有关部门对国信物业做出,行政处罚5万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