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发生冲突,出现严重后果,物业是否需担责?

发布于 2020-07-07 15:05:00

居民在小区内发生冲突,出现严重后果,物业需对此承担何种责任?2020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有这样一个案例,业主间发生冲突导致一人猝死,死者家属将与死者发生冲突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郭某林在某小区骑自行车时将在小区内玩耍的男童罗某某撞倒在地,造成罗某某右颌受伤出血。同为该小区居民的孙某见状后,马上找人联系罗某某家长,并告知郭某林应等待罗某某家长前来处理。郭某林称欲先离开,与孙某发生言语争执。郭某林情绪激动,随后将自行车停好,坐在石墩上等候,不到两分钟即倒地。孙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即对郭某林实施抢救。郭某林经抢救无效,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林的配偶及子女起诉请求孙某及小区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共计40余万元,并要求孙某赔礼道歉。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认为,孙某的阻拦行为与郭某林的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孙某亦不存在过错,其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关于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郭某林与罗某某相撞的地点为小区居民休闲娱乐广场,该地点并不是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专用通道,没有证据证明罗某某及其他人员在该地点进行休闲娱乐超过一定的限度,进而影响了正常通行和公共秩序。事故发生并不是小区内正常通行受阻的结果,不能归咎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另外,在郭某林与孙某争执过程中,某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前去相劝,履行了相应的管理职责。该物业公司对郭某林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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