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了居民暖气费,本应该交给热力公司,然而,物业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少交甚至不交费。经历了拉锯战之后,热力公司奋起打官司,物业公司被判支付90万元暖气费。12月27日,记者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获得了事件的最新进展。另外记者还获悉,今后凡是无故拖欠暖气费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列入郑州市信用管理体系,进入诚信“黑名单”。
【起因】
热力公司正常供热
物业公司截留暖气费
今年10月18日,东方今报曾以《交个暖气费,咋还动用了“防暴队”?》为题,报道了郑州市卧龙花园小区拖欠暖气费一事。
原来,早在去年12月23日,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就与负责该小区管理的河南鼎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鼎诺物业”)签订了供用热合同。鼎诺物业多次向热力公司承诺把暖气费结清,但最终仅于1月8日向热力公司交了10万元暖气费。
值得一提的是,鼎诺物业申请供热时,申报的用热户是387户。而今年1月3日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对卧龙花园小区进行突击稽查时发现,用热户竟然达到512户。这多出的125户的暖气费,被鼎诺物业截留了。
【结果】
物业公司
需支付暖气费90万元
尽管郑州市热力总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但鼎诺物业就是不交暖气费。
无奈之下,今年2月2日,热力公司委托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到鼎诺物业,下达了催交暖气费的律师函。这也是去年10月1日《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下达的第一份催交暖气费的律师函。
今年3月16日,热力公司向郑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这也是《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施行后,供热企业为维护供热市场秩序和自身合法权益提请的第一起仲裁案。
9个多月过去了,12月27日,记者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获悉,双方的合同纠纷仲裁案经郑州市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后有了结果。
仲裁庭认为,热力公司依据供用热合同履行了供热义务,而鼎诺物业在用热后却未依约向热力公司支付暖气费,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为此,仲裁庭裁决:鼎诺物业需支付热力公司暖气费907839.06元及滞纳金45284.1元;支付违约向64户业主供热的暖气费170849元及滞纳金8317.6元。
【举措】
717名用户欠暖气费
被列入信用管理系统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有关负责人说,用热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结清暖气费,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暖气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未交的,热力公司有权停止供热并保留追偿权利。如果用热单位擅自连接供热管网、增加供热面积,热力公司有权立即停止供热。
该负责人说:“从去年开始,我们正式建立了用户用热信用管理系统,如果物业公司拖欠暖气费,将被列入信用管理系统,相当于进了‘黑名单’,我们还会将该名单提交郑州市信用管理系统。”
据悉,截至目前,共有717名用户被录入该系统,已处理321户,追缴违规违约用热费用4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