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坐电梯突然下坠致使腰部受伤 物业赔付后再向厂家追偿

发布于 2021-03-23 08:29:00

前年,家住南京建邺区拉德芳斯小区的李老太,乘小区电梯经历了惊魂一刻。原本应该上行的电梯,从6楼突然坠落至1楼,她当时就瘫在地板上。后诊断为腰部受损,十级伤残,前后产生了4万多元的费用。但就赔偿问题,去年一年他们与物业公司也没达成一致,最终起诉到建邺法院。昨天法院开庭审理。

事故

6旬老太坐电梯突然下坠

事发时,李老太已经67岁。2011年12月一天的上午9点,她早晨买完菜从外面回家。她家所在的楼栋有两部电梯,她选择其中一部上去,但电梯上升到6楼时,突然坠落,快速降到一楼。据李老太的丈夫张老先生回忆,她被摔至楼底时,瘫在地板上已经不能动弹。李老太被锁在电梯里大声呼救,半小时后物业工作人员打开电梯把她解救出来。

送到医院后,她被诊断为腰部损伤、腰椎滑脱、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此外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李老太一直在医院住了7天,回家后也在床上躺了很长时间。张老先生介绍,爱人的腰部损伤是永久性的,即便现在要走路也要弯腰慢慢地挪。目前李老太每周要前往医院做3次康复治疗,均由女儿照料。“原来一直很健康的,摔了一次变成现在需要别人照顾”,为此老两口向物业提出赔偿。

物业

赔偿没意见,但数额太大

老张跟记者算了一下他的赔偿请求,“治疗费报销了3.5万,我们自己还垫付了1万多元,我们想让物业把这部分赔上”。此外,他认为老伴的伤是永久性的,每月都需要药物治疗,他提出按照每年6000元的费用,在李老太有生之年,物业一直支付这笔费用。老张说,最初物业负责人同意这笔赔付,但后来就没有结果了。

关于后续医疗费用,因为尚没有成为事实,法庭也无法支持。昨天庭审上,老张把索赔金额改为一次性7万多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营养费、护理费等。

昨天,物业人员并没有出庭。代理律师表示,从一开始物业就积极愿意赔偿,但金额方面不能同意。“比如其中的误工费,老太太已经退休了,没有证据表明她因为这次事件造成工作收入上的损失”。最终,双方同意调解解决,老张也把赔偿费降至4.6万。

法官点评

物业赔付后再向厂家追偿

此前,电梯坠落事件时有发生,昨天的庭审也引来了很多市民旁听。此案的审判长徐年美法官解释,电梯是小区的物件,物业负有管理和维护的义务。除非物业能够证明电梯坠落与业主有直接关系,否则物业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在这起案件中就是如此。

那么如果物业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维护义务呢?徐法官称,即便物业能提供按时检修的证明,依然要解释为何电梯会下坠。“如果是质量的问题,物业可以追偿生产厂家,如果是维修公司的过失,便追偿维保单位。但无论哪种情况都与业主无关”,物业对业主依然负有直接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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