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卫生间管道漏水 物业公司该不该担责?

发布于 2022-03-23 00:00:00

某小区业主张某4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一直未住,后该房屋卫生间水管接口处破裂,造成楼下两层住户的部分财物因浸泡受损,两户业主均提出赔偿要求。业主张某认为,自己未入住,水管破裂不是自己人为造成的,而是水管接头处老化断裂所致。因此,该漏水责任应当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承担。

业主张某的说法是否成立?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保证书和住宅使用书明书制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证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所以,业主张某主张开发商承担责任是否成立,应当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约定的管道渗漏保修期限的长短,如发生漏水事件时,尚未超过保修期,那么开发商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予以赔偿损失。

此外,物业共提的服务范围包括保安、保洁、公告秩序维护、小区绿化、车辆保管等,均为小区公共领域,管道漏水发生在业主房间内,虽然不是业主人为造成的,但由于房屋所有权归业主所有,从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公共性质考虑,物业公司没有权利私自打开房间进行检查,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也没能力了解每位业主的房屋使用情况。因此,业主家卫生间管道漏水,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当然,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物业公司收取了室内小修费,而未尽到日常维修职责,而发生漏水事件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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