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停得好好的,第二天发现车凹进去了一块,当我要求调取监控录像查看时,却遭到小区物业拒绝,理由是业主不能随便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家住临沂市区沂州路附近的韦先生拨打热线反映据韦先生介绍,9日傍晚,他回到小区后,像之前一样将车辆停在了小区楼前的道路上。“以前都是停在车库里的,那段时间车库维修,只好停在附近的路上。不仅我们,小区许多车主都停在路上。每次我都是靠边停放,当天停放时并未影响任何车辆。”韦先生说,第二天早上8时许,他突然发现车子右前侧车灯位置多了很多划痕,而且还有个直径约5厘米的凹陷,“痕迹很清晰,一看就是车辆刮擦的。”</p>
韦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当他与物业公司交涉,要求调取、查看小区监控录像时,物业公司拒绝,理由是业主不能随便调取小区监控,只有公检法机关才有权调取。“我就想问,我们也按时交纳了物业费、车辆管理费,现在车辆无端被刮擦,业主是否有权调取监控?”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这是领导要求的,防止个别业主调取录像用于与本小区无关的事,侵害其他业主的权利,我们再和该业主沟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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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称:
小区监控设施的录像记录,在业主请求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当予以协助,提供查看、复制的便利。如果物业拒绝业主查看本小区监控设施录像,是对业主监督权的一种侵犯。
监控设施设备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属于小区内业主集体自有财产,业主查看自己小区的监控设施设备,显然合理合法,物业拒绝查看,显然是错误的。不过,需要注意一点,虽然要求调取本小区的监控录像,是业主权利,但物业也要防止业主权利滥用,将调取的录像用于与本小区无关的事务,侵害其他人员的权利。
所以,小区物业有必要在小区的管理规约中或者在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对本小区业主调取小区监控录像的应当予以一定的规范。这样,既可以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又能防止业主权利滥用。